【轉知】教育部書函_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、解聘、休職、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,於110年10月22日以後,因撤銷、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,得於復職(聘)並補薪時,追溯加保相關事宜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12月10日
附件:原令影本
主旨︰有關公教人員保險被保險人受免職、解聘、休職、撤職或免除職務處分,於110年10月22日以後,因撤銷、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者,得於復職(聘)並補薪時,追溯加保相關事宜,請查照。
說明:依本部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0年12月6日部退一字第11054037291號令副本辦理,並檢附原令影本1份。
正本:部屬機關(構)與學校及其附設機構、各私立大專校院
副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