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陽技術學院 110學年度第1學期
日間部學生申請汽車停車證登記申請公告
一、汽車停車證申請作業須知:
110學年度第1學期日間部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自110年6月8日上午08:00起至總務處網頁下載,申請表如《附件》,於110年6月14日開始繳交停車證申請表,防疫期間,請將資料及繳費證明影印本《掛號》郵寄至總務處,信封上註明「申請日間部學生停車證」。
(一)檢附資料:駕駛執照、學生證、有效期間之車輛保險卡、行車執照、
繳費證明(以上皆為影印本)
(車主如非本人,需檢附車主切結同意書)。
匯款帳戶─合作金庫銀行 蘇澳分行(代號006)
帳 號─0140872000522
戶 名─蘭陽技術學院
二、學生汽車停車證:
(一) 停車費:每張新台幣$500元整。
(二) 本校停車場僅提供停車,不負任何保管之責任。
三、申請資格與條件:
(一) 限本校日間部學生申請,汽車停放時間僅限申請人本人所屬學制上課時段。
(二) 停車證不得轉讓他人使用、仿冒、虛報遺失,如經查獲註銷停車資格,並
停止再申請之資格。
四、登記時間:自110年06月14日(星期一)起至110年07月02日(星期五)止,
以郵戳為憑。
五﹑申領汽車停車證:
(一) 符合本須知規定者請於110年07月02日前完成繳交停車費新台幣500元,
並將資料及繳費證明影印本以《掛號》郵寄至總務處,以郵戳為憑,未於期
限內完成申請手續及繳費,以棄權論,不得異議。
(二) 以上相關事項若有疑問,請電洽:03-9771997分機184。
(三) 學生如因學期中休學或其他原因不需使用停車證者,已繳費用概不退還。
六、停車地點:
學生汽車一律確實停入畫有白色停車格內,非停車格位禁止停車,如有違
規停放者,經通知3次違規者,將依本校汽車停車管理辦法第 4 條違規罰
則規定辦理。
110-1日間部學生汽車停車證申請表如附件